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肢体性侵女童 华青表罪成立
(麻坡29日讯)华裔青年涉及3年前肢体性侵女童,被告表罪成立,法庭择日让青年自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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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年24岁被告张益鸿(译音)被控于2021年7月8日早上8时30分,在峇株巴辖某咖啡店后面的一辆轿车内,亲吻一名年仅12岁3个月大的女童脸颊 和嘴巴,触摸她的乳房,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(a)条文(肢体性侵),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。
被告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过堂,被告坚持否认指控,法官阿布巴卡指出,被告表罪成立,控方已完成举证,案件押后至7月14日和21日续审,被告须出庭自辩。
案情指出,被告犯罪前在一间手机店工作,与受害女童父母的商店为邻,案发当天被告携带女童到车内,向女童进行肢体性侵。
被告在此之前也曾作出类似行为,并遭女童亲人向警方举报,后来销案并给予警告;岂料,被告再次作出同样行为,控方共传召4名证人供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