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◤行动管制◢ 涉拥假枪殴打恐吓案 2青年被捕延扣
(新山13日讯)无视行动管制令,又涉及刑事案,两名青年在管制期涉及殴打及恐吓案,最终遭警方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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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打丁宜警区主任阿斯蒙今日发文告指出,当局于昨晚11时45分左右,派出一支队伍,在东南镇安阁烈花园(Taman Anggerik),逮捕两名巫裔男子,年龄分别为16岁及23岁。
“两人拥有一把假手枪,并涉及了殴打及恐吓案,而两人未有犯置前科,尿液检测也呈阴性反应。”
他指出,警方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(拥有假军火)、刑事法典第506(恐吓)条文及第323(蓄意伤人)条文,获准延扣两人4天,至本月15日。
“两人同时也违反管制令,因此警方将援引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(疫区措施)第11条文调查。”
他说,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条文者,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、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;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者,可被判监禁两年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;至于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者,可被判监禁一年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。
他也说,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(疫区措施)者,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、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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