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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禁锢前员工 “长虎”不获允许保释
(东甲8日讯)于上个月被捕,已完成隔离的罗兴亚男子”长虎” ,因涉嫌非法禁锢前员工,今早在东甲推事庭面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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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名为阿罗哈敏(35岁)的”长虎”,是在刑事法典第342条文(非法禁锢)与第506条文(刑事恐吓)下被控,但他皆不认罪。
被告于上月12日晚上在麻坡一带被警方逮捕,由于他曾与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过,须进行隔离,至今才被押上法庭面控。
(本报刘美娇摄)
被告下午也被带往麻坡地庭,面对另一项强姦罪状。
身穿灰色T恤和黑色长裤的”长虎” 抵达推事庭时,使用帽子掩脸,避过镜头。
首控状指出,被告于7月12日下午6时至7时05分之间,在东甲县武吉甘蜜镇甘蜜7路的一间店屋楼上,向前员工陆曼哈晋(21岁)發出欲致伤后者的恐吓。
被告为此牴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第二控状指出,被告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,非法拘禁陆曼哈晋,触犯刑事法典342条文,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一年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此案推事是旺诺法丽哈不允许被告被保释,择定此案于9月8日进行审讯 。
此案主控官分别为诺莎米拉和莫哈末阿查法。
被告代表律师是拿督沙拉鲁丁 、莫哈末哈利兹 及诺阿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