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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收了逾6万屡延工 承包商2周内须赔逾2万

    (新山2日讯)屋主花费逾6万令吉翻新住家厨房,未料承包商一直延工且搁置,屋主怒告上消费人仲裁庭,承包商被谕令在两周内须支付赔偿屋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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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会计主管莫哈末法依鲁于今年1月,委托一名承包商扩建其位于巴西古当拉央卡莎镇的排屋单位的厨房。

    该项目总费用为6万5000令吉,用于扩建面积6.09米的厨房、安装台面和厨柜、屋顶和电气工程、建造洗衣区和安装排气扇。

    今年1月5日,他首次付款2万令吉,3天后,承包商派出4名工人开始工作。

    莫哈末哈迪不得不花费多2万令吉,委托另一个承包商完成翻新住家厨房。

    他于1月9日付第二笔的1万令吉款项,而由于承包商声称需要钱购买建筑材料,他于1月19日再付1万5000令吉。

    他于2月6日再支付1000令吉进行电气工程,2月13日和2月17日分别支付3000令吉和5000令吉的进度款。

    “由于承包商说要支付薪水给工人,我于3月3日支付了2000令吉现金,并额外支付了5000令吉。我总共支付承包商6万1000令吉。”

    莫哈末法依鲁说,尽管他付了钱,但承包商在开斋节前两周搁置了项目。

    他说,当初通过邻里推荐,才委托这个承包商,这些邻里的业主曾扩建过厨房。

    “我已没有足够的资金,委托另一个承包商完成这个项目。”

    英文《星报》昨日报导,莫哈末法依鲁于是入禀新山消费人仲裁庭,在听证会期间,他告诉仲裁庭主席李志添,他希望从承包商那里获得2万令吉的赔偿。

    仲裁庭主席主席随后谕令未出席听证会的承包商,在两周内,必须支付2万490令吉给索赔人。 (人名译音)

    装修工搁置7月 屋主获赔8290

    另一起个案中,一名屋主不满住家装修工程被搁置长达7个月未完成,入秉消费人仲裁庭后,承包商被谕令须赔偿8290令吉给屋主。

    33岁化学工程师莫哈末哈迪,委托承包商,为他在古来慕迪雅拉希贾乌(Taman Mutiara Hijau)的双层排屋单位翻新,总翻新费用4万4000令吉,用于安装台面、厨柜、贴厨房墙砖、电气工程和定制窗帘。

    莫哈末哈迪于去年6月支付4000令吉,于去年12月再支付1万7000令吉,今年1月再支付1万2000令吉。

    工程于去年12月开始,承包商本应该在3个月内,即今年2月完工交货。但工程未完成一直拖到了9月。

    “承包商同意退还我8290令吉,但至今仍未支付,我之后不得不花费2万令吉,委托另一个承包商完成翻新。”

    索赔人告诉仲裁庭,这笔钱是基于60%的工程进度和40%的待完成工作计算。

    仲裁庭主席李志添谕令未出席听证会的承包商,在两周内退还8290令吉给索赔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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