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新山2日讯)30岁巴基斯坦籍男子在无营业执照下销售液化石油气(LPG)桶,结果遭柔州贸消局取缔。
柔州贸消局执法组于7月31日,上午约10时,在新山福林园一间店面取缔该名业者。
柔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哈尼占指出,涉案业者将店面充当液化石油气桶的储藏室,经营违法分销和售卖液化石油气桶的活动,经营生意至今已有6个月。
当局接获公众投报后,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,展开4个星期的调查。
当局在取缔行动充公92桶的14公斤液化石油气桶、罗厘和3辆摩哆,总值2万6800令吉。

在上述法令下,一旦罪成,初犯者将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、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;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300万令吉、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。
业者目前已被当局扣留,以协助调查。当局将进一步调查案情。
莫哈末哈尼占提醒,业者遵守贸消部制定的条规,不要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趁机提高物品价格,若发现有业者违法,当局将采取严厉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