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兄弟与朋友被控不认罪 |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
  • 首页
  • 告别式
  • 中国报 CPTV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涉强奸未成年少女 兄弟与朋友被控不认罪

    3名巫青被被控强奸15岁未成年少女。

    (新山17日讯)3名青年包括一对兄弟,分别在轿车上及住家内,强奸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,3人被控但不认罪,获准以总数5万4000令吉保释候审。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3名巫裔被告,分别是22岁的纳吉哈欣和18岁的莫哈末纳金哈欣兄弟,以及他们的朋友,即18岁的莫哈末里祖安,他们今早被警方押往新山地庭面控。

    根据控状,纳吉哈欣与弟弟莫哈末纳金于本月4日晚上约9时,在新山乌达新镇的一辆绿色轿车内,强奸15岁的受害人。

    莫哈末里祖安被控于本月5日晚上约9时,及隔天晚上约10时,在新山乌达新镇的一所民宅内,两次强奸同一名受害人。

    3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(1)(强奸)条文,一旦罪成,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和鞭刑。

    主控官努法拉副检察司向法官提出,让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。

    代表3名被告的律师努哈兹娜指出,3名被告皆是合约工人,月薪只有1000令吉,要求给予最低的保释金额。

    她也指出,所有的被告都要承担家庭负担,包括父母医药费及弟妹的上学费。

    法官西蒂诺莱达裁定,纳吉哈欣与弟弟莫哈末纳金各以1万5000令吉保释,莫哈末里祖安两项控状的保释金则为2万4000令吉。

    法官也谕令,3名被告每个月须向附近警察局报到一次,审讯期间也不得接触或干扰证人,并须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。

    此案将于10月18日过堂以提交文件。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*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、人身攻擊、庸俗、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;必須審核的留言,或將不會即時出現。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

    ADVERTISE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