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继父性侵 以为脱离魔掌 可怜少女再遭母男友强奸
(新加坡29日讯)可怜少女10岁时遭狼继父性侵长达3年多,待对方被捕后终于脱离苦海,怎料不久后又被母亲男友强奸和性侵超过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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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少女做出兽行的母亲的男友(44岁)面对5项性侵以及强奸等控状,他在认罪后,昨天被判坐牢10年,打鞭10下。
受害者如今16岁,案发时只有13至14岁。
为保护受害者,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,包括被告名字。
案情显示,受害者早在在2017年至2020年间,遭现年50岁的继父非礼、性侵和强奸。继父在今年6月27日认罪后,被判坐牢18年。
受害者与母亲在2020年搬到被告住家隔壁的单位。被告后来与受害者母亲相恋,接着与受害者母亲同居,没想到这是受害者恶梦的开始。
2020年6月,被告与受害者以及受害者母亲同睡在主人房,他趁受害者母亲睡着时,指侵受害者。
受害者当时感到害怕, 只好就范, 怎料被告得寸进尺,在之后的日子里,逼受害者为他口交,甚至强奸了她。
受害者曾向被告透露自己遭继父性侵和强奸的事,但这都没有阻止被告犯罪。
见被告“死亡凝视” 受害者便知要“索性”
受害者看见被告对她“死亡凝视”,便知道他在“索性”。
受害者的母亲在2020年7月18日,带被告的儿子出门。被告便趁家里只有他与受害者在家,开始抚摸和强吻受害者。
受害者原本不愿配合,但有了与继父之前的经历,受害者看见被告对她“死亡凝视”(deathstare)后,便知道他在“索性”,最后遭被告强奸。
法官下判时,指被告行为对受害者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,因此给予的刑罚必须显示被告卑鄙以及无耻行为的严重性。
控方陈词时,指受害者视被告为父亲,但他却滥用受害者给予他的信任干案,而且他在强奸受害者时没有戴套,干案时间长达一年多,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0年鞭打6下。
庭上揭露,被告原本打算以他与受害者是恋人为求情因素,但他称为了不让案件进行“审讯中的审讯”而没这么做,否则受害者必须出庭确认她与被告之间的关系,承受不必要的痛苦。
律师表示被告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,希望法官判他坐牢8年鞭打6下就好。